释经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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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
圣经有我们不需要遵从的律法或命令吗?
答:
在圣约中,当上帝把他的本性和品格教导给他百姓的时候,他赐下三种律法。有道德律,可以简单说成是绝对的,是为所有时代设立的。有民事律,在当中永远的原则应用在受时间控制的环境中。我总是喜欢使用关于顶死人的牛的律法,这正是因为我一头牛也没有,我喜欢那不应用在我身上的律法。当中的原则就是,如果你知道这头牛性格暴躁,却不把它圈起来,它杀了你的邻舍,你就是一个杀人的人。另一方面,如果你从来没有任何理由怀疑那头牛性格是否温顺,你没有把它圈起来,有一天它变得狂暴,杀死了你的邻舍,你就无需为此负责。我没有牛,但我的确有一辆汽车,如果我知道刹车出了问题,却对此不采取任何措施,如果我杀了你,就圣经的教导而言,我就是一个杀人犯。所以这原则是什么?原则就是知识带来责任,所以在民事律中,我要得出原则,把它应用在我自己的生活当中。第三种律法是礼仪律,基本来说,这是适用在各种形式的敬拜方面,上帝使用这些形式,作为教训用的实例,教导永恒的真理。例如他说,不要吃猪肉,因为这样会使你成为不洁净的人。嗯,猪肉并不会使我们成为不洁净的人,在这一点上耶稣讲得非常清楚。让你不洁净的,并不是那吃进到你嘴里的东西,而是出于你那不洁净的内心的事情。所以问题并不是,“你吃猪肉还是不吃?”问题是,“你有没有让基督通过圣灵,在你不洁净的内心动工?”所以我并不遵守礼仪律,它们是教训用的实例,一旦你学到教训,你就不需要实例。

访问学者:约翰·奥斯沃特博士

约翰·奥斯瓦尔特博士从2009年起就任爱斯博瑞神学院(Asbury Theological Seminary)的旧约访问特聘教授。